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x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市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二、应急响应程序
(一)发生发热等症状病例
当工作人员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c)咳嗽等症状时,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出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报所在处室负责人和装备财务保障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南通市防控领导小组,同时做好人员情况登记。
2.送医就诊:按照南通市防控领导小组指示,安排出现异常症状人员就诊,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掌握就诊人员诊治情况。
3.轨迹排摸:全面摸排就诊人员在单位的活动轨迹,掌握其密切接触群体,逐人登记备案。
4.隔离防护:就诊人员没有确诊前,对其进行情况跟踪。对就诊人员密切接触群体实行居家观察,并与其所在社区做好信息对接。对相关人员体温检测等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对就诊人员工作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5.环境消杀:对就诊人员所在工作范围、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对消杀情况进行登记。
(二)发生确诊病例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当就诊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疫情报告:装备财务保障处将患者确诊信息第一时间报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同时报南通市防控领导小组。
2.人员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将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按规定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隔离防护:对其他非密切接触者要开展体温检测,做好身体观察、情况跟踪。对确诊人员接触过的办公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出入。
4.环境消杀:对确诊人员所在工作范围、活动区域再次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对消杀情况进行登记。
5.后续处置:按照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的部署,明确相关人员或办公区域达到解除隔离或解除封闭要求后,再恢复正常工作。
以上内容均针对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如工作人员在单位以外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所在社区和装备财务保障处,并按照社区指示采取相应措施,装备财务保障处做好配合、跟踪、上报等工作。
三、应急反应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市局全体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物资保障
对到岗值班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口罩、消毒酒精等防护用品。筹措一周库存物资,装备财务保障处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要确保设施、装备等正常。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等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四、责任追究
(一)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追究外出不请假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请销假制度执行的,对疫情防控造成不利的,将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行业协会自行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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