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健康局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健康局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县教育局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是本县教育招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在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县教育局将招生考试工作纳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重点,主动协调卫健、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措施。县卫健局要加大驻点健康指导员力量配备,并为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考生就诊和核酸检测等提供绿色通道。考试期间,由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三家相关人员组成的医疗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组驻考点学校,指导和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点学校承担本校招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参加考试的学校领导、考点巡视员、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考点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一协调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前防控措施
(一)考生要求
各报名点要及时通知在县外学校就读回参加考试的学生、历届考生,须在考前14天回到,并及时申领健康码(证)。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学生,回后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应尽可能保障考生参加考试的权利。对考前无流行病学史的,有发热、乏力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医院诊断证明或驻点健康指导员现场初检意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到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二)考试工作人员要求
考试工作人员须符合健康码(证)绿码且体温正常、无其他身体不适的要求。既往新冠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考前14天有流行病学史或考前14天健康码(证)或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三)考前健康申报
1.各学校在考前14天起每日密切关注本校学生的健康情况。教育局在考试前3天起,若有异常情况,将相关信息通知给考点。
2.各学校在考前14天起每日向县教育局报告本校参加监考(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码状态(红码、黄码、绿码)、体温状况、有无其他身体不适等信息。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各校应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人员。
(四)考场和物资准备
1.在驻校健康指导员的指导下,考点在考试前一天和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点、考场进行清洁,开窗通风至少1小时以上。
2.各个考点至少设立2个备用考场,有500名考生以上的考点,要求设立3个备用考场。有医院诊断证明的考生和临时发现健康状况有异的考生,应尽量安排在不同的备用考场。备用考场应与普通考场相对独立,因疫情防控需要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至少保持3米间距,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3.考点应备足备齐防控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消毒物资,并在进校测温点、普通考场和备用考场配备一定数量的免洗手消毒液、一次性外科口罩等物资。
三、考试期间防控措施
(一)人员管控
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陪考教师应在指定地点休息,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区域。接送考生家长不能进入考点,不能在考点门口逗留,避免人员集聚。
(二)查码测温
在考点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并实施查健康码(证)管理。健康码(证)或健康状况异常(红外线检测如体温异常,应实施水银温度计复核检测)的考生,经驻点健康指导员初检同意后,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安排专人陪同,通过专用通道到备用考场进行考试。健康码(证)或健康状况异常(门口查验体温异常,应实施水银温度计复核检测)的考试工作人员,按校内发热处置流程处置,同时立即安排其他人员替代。
(三)考场要求
考场一律开窗通风,原则上不使用空调。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口罩,由专人负责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
(四)疫情报告要求
各考点每天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及考试相关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做好每半天一报(含零报告),有情况随时报,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有特殊情况的,各考点应及时报县教育局。
(五)用餐和住宿
考点安排考生用餐和住宿,要严格控制间距。
四、发热考生应急处置
(一)在进入考点时或考试期间发现发热、乏力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立即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经流行病学调查和驻点健康指导员初检同意考试后,由专人陪同其到备用考场进行考试,同时通知家长等候。
(二)考生家长在其考试完成后,陪同考生由120救护车或家长私家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排查。
(三)与发热学生处于同一普通考场的其他学生,考试结束后原地休息,根据驻点健康指导员对发热学生的病史排摸结果决定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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