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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村群众反映××同志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
自 2005 年 7 月 5 日,我们接到县信访办批转的××镇××村群众举报信, 信中反映××镇××村支部书记×××、 村主任×××违法违纪的系列问题。
针对反映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 我们××镇纪委、 监察室立即成立了调查组。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男, 1952 年 7 月 7 日
出生, 现年 53 岁, 1992 年 5 月在村任职。
中共党员, 初中文化程度, 现任×××村支部书记。
[找文章到☆ wenmi114.com×××同志自 1985 年任村民小组组长以来, 当时, ×××村全村渔塘 18 口, 连续与村签订了承包渔塘三次合同, 按当时村级实际情况和集体意见决定, 每个阶段结算的方式不一样。
其中,1985 年至 1990 年, 经协商, 采取按每口渔塘年产量估算, 村级与承包渔塘者按“八二” 分成, 用鱼抵交渔塘利润款;1991 年至 1997 年重新承包, 当时合同由×××签订, 他本人也参加承包, 按村集体定的意见, 按每年上交利润款 6200 元(其中×××本人承包 3571 元); 1998 年至 2007 年一次连续签订十年合同, 由他本人和×××两人共同承包, 每年上交利润 6200 元。
经纪委财务清理组查账核实, 包括另外在 2000 年 4 月承包渔池一口上交利润全部入账。
×××同志在承包渔池 70 亩过程中, 在他们承包前, 村集体对其它所有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整修, 对渔池坝进行了加固, 村集体安装了公路排水 。
整修池坝、 过水 等费用村集体作了报销处理。×××等几个承包户承包后, 对渔池也进行了零星整修。清理组通过查账了解, 未发现村报销这些费用。
×××同志自 1985 年以来至去年, 前后承包二十年, 其渔池上交款没有用现金与村结算, 只是, 其它渔塘、 渔池承包人与村结算也是用村欠条或用建造渔池工程款抵付。
自 2005 年起, 所有承包户全部是预交现金, 再承包。
(2)
×××村在 2000 年, 结合上级精神, 村级推行产业结构调整, 共修建
渔池 4 口, 造成四组稻田面积减少, 鉴于当时实际情况, 从一组无人耕种的田中调出 22.6 亩到四组。
当时, 村级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此事, 合同也落实到了四组农户。
税费改革时, 合同书全部报到财政所。
2005 年实行土地二轮延包, ×××村召开群众代表大会, 一致认为以税改落实到户面积不变, 采取微调方式。1 组 22.6 亩田确权确地还在四组农户, 国家有关优惠补贴按上级报表落实在四组农户。
一组农户意识到如今国家政策如此优越, 纷纷要求村级将调出的田地重新调回来, 纯属钻国家政策空子, 有些人鼓动村民到村、 到镇上多次上访, 并且强行将调出的田地占为己有, 导致造成信访件上所说的一组村民合同书上写的却是四组村民的名字。
(3)
×××村在 2003 年度为了落实上级政策, 在××镇 6 个村范围内兴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该项目是以县财政局农发办和××镇财政所为主体。
鉴于村集体意见要求对外招标, 增强透明度, 由村秘书王顺超同志起草招标公示, 分别在多处张帖。
10 天过去了, 竟然无一人接标, 大家都担心上级政策资金难以到位。
其他 5 个村, 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 在上级单位的一再督促下, 财政所副主任陈建中再次动员村委会一班人要定期保质保量完成。
迫于无奈, × ××村采取村干 5 人共同承担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 他们才与财政所签订合同, 完全设有信访件上所说的以权包揽工程一事。
(4)
×××村在 2004 年度落实粮食补贴方面, 完全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直接补贴到农户。
按国家补贴标准, 稻田每亩补贴到户 33.35 元, 分两个阶段进行,直补和早初良种补贴由财政所陈主任直接与农户结算。
在结算过程中, 欠农业税的农户, 经协商同意, 抵交了农业税款, 未欠农业税款农户, 财政所直接付了现金, 中稻和晚稻鉴于财政所人手不够, 由村干和组长牵头与农户结算。
方式与前一个阶段相同, 中间存在个别农户与村不结算, 村直接在该户欠税税票上扣减,农户与村未办结好手续。
那只是极少农户存在过去与村结账过程中有纷争, 暂且放下。
(5)
×××村 2002 年根据鄂政发〔2002〕 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 为及时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解困工作, 积极上报, 争取饮水解困资金 4.2万元。
按照上面文件精神要求, 人平投资 330 元, 其中中央投入每人 105 元, 省配套投资 10%(每人 33 元), 其余部分由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
根据×××村
集体意见, 中央投入部分按 90 元水利工款及打水井农户补给水泥, 分解到农户;省配套资金上级未拔付, 其中完成标准高的农户, 村另外奖付水利工款 50 元。因为当时在税费改革前, 村级水利工当现金结算, 实际上农户没有完全享受国家饮水解困政策。
此项, 我们镇纪委正作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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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村 2003 年按上面文件规定, 每个劳力负担水利工 15 个, 工值 8 元, 村与农户的结算情况是:对少数农户全年超额完成了 任务的, 对超出部分可以抵减原来欠村的各项上交款, 没有抵减的, 村出具了欠条。
对那些常年做工的农户, 而村又欠了他们的钱,由农户自愿拿出村级欠条来抵减, 对大部分不愿做工的和少做了劳务工的农户,由于他们不愿与村结账, 就由
组长造册登记, 欠工个数及金额, 交村作为后来结帐依据。
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农户的各项结算不及时、 不公开, 导致群众上访, ×××村的全体村干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 因此, 我们建议不予追究个人责任, 但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7)
×××村村主任×××, 现有四个孩子, 最大孩子出生于 1985 年, 最小孩生于 1996 年, 其妻已作结扎手术。
2001 年 5 月, 镇委研究决定, 该同志任村委会副主任, 主管财贸工作(当时该村无村主任), 2002 年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 龚被村民海选为×××村村主任。
×××到村任职以后, 曾多次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要求加入党组织; 村党支部多次向镇党委呈报, 镇党委考虑到×××的计划生育问题, 一直未予呈报。
2005 年 7 月, 经镇委考察组多次考察,认为该同志最小孩已近 10 岁, 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 计划外生育者在 5 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不予批准入党, 而他已近 10 年, 遂将×××的情况如实上报县委组织部, 组织部已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
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5、《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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